2022桃園市大量科技盃慢速壘球錦標賽-競賽辦法
一、主 旨:為積極推展體育全民運動,以提倡市民動態休閒生活,提昇市民 生活品質,厚植國家運動競爭力。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龍馬棒壘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魯明哲服務處、立法委員呂玉玲服務處、桃園市議長邱奕勝服務處、市議員黃敬平服務處、市議員梁為超服務處、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八德慢速壘球協會、中華職棒Rakuten Monkeys、中平國小、企業慢壘聯盟、八德區公所、桃園市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觀音區公所
廣告贊助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灣中油(股)公司
六、比賽日期:社會乙、丙組 - 111年 03月06日、13 日、20日、27日(週日)
中平棒壘球場/樂天桃猿壘球場/市立青埔棒壘球場
週六木棒A組- 111年 03月12日(週六) 市立青埔棒壘球場
週六木棒B組- 111年03月 12日(週六) 市立青埔棒壘球場
社會甲組- 111年 03月 19日(週六) 市立青埔棒壘球場
長春軟球組- 111年 03月 19日(週六) 八德棒壘球場
壯年軟球組- 111年 03月13日(週日) 中平棒壘球場
快樂邀請組- 111年 03月 20日(週日) 中平棒壘球場
七、比賽地點:中壢區中平國小棒壘球場、中壢區樂天桃猿壘球場、
八德區棒壘球場、市立青埔棒壘球場
八、開幕日期/地點:111年 03月06日上午08 : 50點於中平棒壘球場舉行
※各參賽隊伍需派5名著球服列席參加 ( 有隊旗可帶至會場 )。
※嚴格要求參賽隊伍派員列席參加開幕式,由本會競賽組執行查察,低於四人以下一律沒收保證金充當大會活動經費。
九、賽制方式:1.各組別分組預賽:採抽籤決定分組,依各組排定對戰賽程表進行,取晉級之球隊進入複決賽,複決賽採單淘汰制,決賽取前三名優勝 (季軍2隊並列),各組別競賽均使用木棒及雙耳頭盔,僅壯年軟球組不限棒。
2.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2022~2024最新慢速壘球
規則及大會附則。
3.比賽組別:社會甲組6~8隊、社會乙組24隊、社會丙組24隊、
社會快樂邀請組6~8隊。
(社會組參賽組別由競賽組依實力及年度比賽成績認定,不得異議!)
壯年軟球組12隊、長春軟球組6隊。
週六木棒A組6隊、週六木棒B組6隊。
(週六木棒組參賽組別由競賽組依實力及年度比賽成績認定,不得異議!)
十、參加資格:歡迎所有喜好慢壘運動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至各組別報名額滿截止。
※社會組- 每隊限報一組參加,球員不得跨組跨隊報名參賽;
重複報隊之球員以第一場次上場比賽球隊為所有權,如有
查獲使用重複出賽之球員,或使用冒名頂替方式,及未在球員
名冊內之球員,該違規球隊判為奪權裁定為輸方比賽結束。
※壯年軟球組- 採一日賽程(03月13日實施),球員不得跨隊報名,可跨社
會組報名參賽。
( 球員資格限定66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預賽即開始
驗證查對年齡是否符合,未滿年齡球員不得出賽 )
※長春軟球組- 採一日賽程(03月19日實施),球員不得跨隊報名,可跨社
會組報名參賽。(六隊額滿截止)
( 球員資格限定61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預賽即開始
驗證查對年齡是否符合,未滿年齡球員不得出賽 )
※週六木棒A、B組- 採一日賽程(03月12日實施),球員不得跨組跨隊報
名,可跨社會組報名參賽。
※快樂邀請組- 採一日賽程( 03月20日實施),同社會組每隊限報一組參加,
球員不得跨組跨隊參賽;重複報隊之球員以第一場次上場比賽球
隊為所有權,如有查獲使用重複出賽之球員,或使用冒名頂替
方式,及未在球員名冊內之球員,該違規球隊判為奪權裁定為輸方
比賽結束。
(本組別球隊報名限定為龍馬110年度春季聯賽快樂組球隊優先)
十一、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111年01月04日起至111年01月28日下午五點
(星期五),至各組額滿截止。
(二)報名費用:報名費用2000元,開幕保證金2000元。(計4000元)
1.龍馬聯盟及八德聯盟會員隊,報名費優惠為1500元
2.參加110年議長盃隊伍其報名費比照會員隊,報名優惠為1500元
※領取開幕保證金方式:依規定參加開幕隊伍(且開幕人數符合規定),
於開幕儀式結束後,限當日至報到處簽收領取。
(開幕未依規定人數參加,視同缺席沒收保證金,充當大會活動經費)
(三)繳費方式:
1. 匯款帳戶:桃園市龍馬棒壘球協會
銀行:渣打平鎮分行052-0591 帳號:04853000026512
2. 報名表如附件(或向本會競賽組索取) https://mega.nz/file/LuozTAQa#uFXb6re9nvsfjeyp55b_0wg29-vRiwV5b8tZQIYc93E
3. 用銀行匯款者:請於匯款單註明球隊隊名以利作業;若未註明球
隊隊名,造成球隊報名之遺漏,敬請諒解。
4. 用A.T.M轉帳者:請於作業後在單據上註名球隊隊名,將單據傳
真本協會或將付款帳號後六碼用LINE告知,以利財務對帳作業。
傳真:03-419-3262 .
5. 增加報名費代收處:市議員黃敬平服務處 (中豐路山頂段98號)、
中平球場香腸伯處 (巫進煌)、球場裁判小組長可代收。
6. 於111年1月28日前未繳交比賽報名費及開幕保證金及報名,視
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予登錄參賽。
(同組別額滿時以完成報名作業手續之球隊為優先登錄)
(四)報名方式:
1.報名表一律以E─Mail報名表寄至:
競賽組 石賢忠;e.dengers1031@gmail.com 信箱
總幹事 李治民;t0076076@yahoo.com.tw 信箱
※報名表請於日期:111年01月28日前完成上傳,未完成球隊權益受損自行承擔。
2.報名表填寫:
2-1.每隊最多以20位球員為限。
2-2.領隊、教練、經理、隊職員為球員時,須填寫至球員名冊內,
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2-3.為因應保險要求,請球隊確實提供每位球員身份証號及出生日期,
否則比賽過程中發生意外時,無法辦理保險事宜,責任由球隊自
行承擔。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表為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
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3. 競賽組公告”球員重複跨組跨隊名單”後,球隊如要更換重複跨組
跨隊內之球員,請於一週內聯繫競賽組更改名單,
逾期不再受理更改,未完成球隊權益受損自行承擔。
十二、領隊會議及抽籤:日期 : 111年 02月09日(星期 三)下午19:00舉行。
地點: 新英里活動中心 - 平鎮區新富五街50號3樓(新富市場大樓)
※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十三、獎勵辦法:
(一) 各組取前三名頒發冠軍、亞軍、季軍(含並列)獎盃乙座。
(二) 本次活動個人獎項如下:
冠軍隊伍增設教練獎、最佳球員、投手獎、打擊獎各一名。
亞軍隊伍增設教練獎、最佳球員、投手獎各一名。
季軍隊伍增設教練獎、最佳球員各一名。
(三) 晉級四強複決賽球隊如未出賽(自行棄賽),則不頒發獎盃、獎牌。
十四、本次活動未提供參賽隊伍每隊礦泉水,午餐請自理。
十五、保 險:本次活動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保險運動傷害不予理賠,請各隊應確
實為球員投保意外險,球賽中若發生受傷須由各隊自行負責。
十六、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凡參加比賽之球隊應遵守本條款各項之規定;球隊違反規定而致權益受損時,不
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除協會另行通知,所有賽程進行以協會印製之
『秩序冊』為依據。
(一)球員競賽資格:
1.本次活動預賽期間於每場次對戰時,攻守名單上之先發球員,務必請依打序列隊,雙方如無異議先發球員資格,於開賽後則不再受理球員資格審查(唯攻守名單填報錯誤及預備球員更替上場時不在此限),另進入複決賽時所有對戰球員,均於上場時一律攜帶證件正本查驗 (身份證、汽機車駕照、護照、有照片之建保卡) ,且球賽時間內也請備妥證件正本隨時備驗。
( 影印本、手機拍照方式一律不視為有效證件 )
2.列隊查驗先發選手之資格 (含跨組跨隊球員)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球員,可由預備選手替換;更換替補球員上場時,該替補球員請攜帶證件,由主審查驗身份,如未帶證件裁判有權禁止該員上場,已替補上場球員,對戰之球隊仍有權再次查驗該球員身份資格;開賽後不再接受查核先發球員資格。
3.競賽組公告”球員重複跨組跨隊名單”及”球員名單”於賽事期間皆以秩序冊內為準,如為印製時有誤,請於開幕取得秩序冊(球員名冊)後,於三日內向大會(競賽組)提出修正,由大會更正並公告之。
4.秩序冊球員名單內”未列名之球員”及”冒名頂替之球員”,則無舉發時間限制
(包含列隊),經查屬實即判為失格球員,該違規球隊判為奪權裁定為輸方比賽結
束。
(二)賽制時間:
1.每場比賽時間六十分鐘(當局滿55分鐘不開新局),裁判不主動宣告比賽剩餘
時間,採二好三壞球制。屆時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該局為最後一局,若已
完成上半局,則下半局應賽到分出勝負為止 ( 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
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比賽結束獲判為勝隊 )。
2.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提前結束
比賽【該局之下半局未進行或三出局前已達此規定,亦視為提前結束比賽】。
3.保留賽:如遇雨天或特殊狀況不能繼續比賽,已賽滿三局以上則可裁定勝負,
未滿三局則保留原比數另訂時間賽完,未滿一局則重新比賽。保留賽再進行
時,應以原攻守名單上(含預備球員)之球員繼續進行未賽完之部份,若因原
場次球員未到場,且無替補球員,則被判為輸隊 ( 原攻守名單不准再更改或
加填 )。
4.為一日賽程之組別,若因遇雨造成場地無法進行比賽,經大會宣告延賽,該
組別球隊可在另增員5名球員,且於大會宣佈停賽後三日內,主動將增員名
單報給競賽組造冊,以利裁判查核資格。
5.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依秩序冊比賽時間前15分鐘 提交大
會裁判處,攻守名單之教練欄應註明教練全名,及球衣背號(始得有權提出抗
議 )。
(三)比賽規則及大會附則:
1.比賽中被判為『自動棄權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面之所有賽程,且之
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下列狀況判定『自動棄權』比賽,則該場比賽成績
以10 : 0計。
(1-1)比賽球隊先發球員未著統一隊服,且於10分鐘內無法改善者。
(1-2)比賽中途『因抗議或不服判決』不繼續出場進行比賽者。
(1-3)逾大會比賽開始時間10分鐘以上無法出場比賽者。
(1-4)如遇有分組中某一隊棄權或因故未出賽時,則直接由分組中之另2隊進
行2連戰,取戰績優者晉級,戰績相同時,比照附則第 7項辦理。
2.球隊若因違反比賽附則被判『奪權比賽』,則該場比賽成績以10 : 0計,其後
面之比賽依相關規定仍可出賽。
(2-1)球員跨組及跨隊比賽以第一場次上場比賽之球隊為所有權 (以大會紀錄
為準),如被查獲時,該違規球隊判為奪權裁定為輸方比賽結束。
(2-2)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未列入報名表球員名冊內之球員相同辦理。
(大會及裁判不主動告知參賽球隊,須由對戰球隊自行提出。)
3.球員服裝之規定:
(3-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衣必須鏽(燙)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背號不
得為0號(每一數字至少15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
於雙方列隊或替補上場時,經對手或執法裁判發現後,應禁止該不合
規定之球員下場比賽,改善後經執法裁判檢視合格,方可重回場上比
賽。
( 3-2)球褲顏色一定要同色系(限棒壘球褲)。
(3-3)球隊統一戴球帽或不戴 ( 款式應一致,顏色不拘 )。
(3-4)經理、教練、壘區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下場執行職務,
若遇天寒可加運動夾克。如有服裝不符合規定者,經對手或執法裁判
發現後,應令該不合規定之隊職員退出場,如改善後經執法裁判檢視
合格後,方解除禁令。
4.比賽開始雙方列隊時因:(1)人數不足9人以上(2)服裝不整或隊服帽未
統一,主審給予計時10分鐘通融改善,屆時仍不符規定,則以9人(含)進
行比賽(不足9人則視為棄權比賽)。採9人上場比賽之球隊,應於攻守
名單填上第10棒,進攻時第10棒輪空並記為一人出局;當第10位球員到
場時,可隨時向主審提出遞補入場比賽 (遞補人員必須為攻守名單上合法
球員),經主審對證查驗無誤,使得上場比賽。
5.比賽中球員或球隊違反運動精神,有打架滋事、身體碰觸頂撞、作勢攻擊。
口頭恐嚇他隊或執法裁判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可宣告奪權比賽 ( 領隊、
教練應負球員滋事之責 )。
6.七局結束或時間逾時仍平手,分組預賽時以和局論。複決賽採淘汰賽時,
採突破僵局制(一人出局,上一局最後三棒依序佔於一二三壘)。
7.分組循環賽,勝隊得3分,和局得1分,負隊0分,以積分最高者晉級。
若同組有績分相同之隊伍,以下列順序為判定晉級標準:
(1)先比勝負關係(2)淨得分(總得分減總失分)較高者勝(3)總失分較
少者勝(4)總得分較多者勝(5)抽籤決定之。
8.女子球員上場,可使用鋁棒打擊,其餘規則相同。
9.依最新中華民國2022-2024慢速壘球規則,硬球組別(增額球員EP)增列
條文:擔任「EP」者可與擔任守備(含投手)的球員相互更換,打擊順序不
可變更。
「EP」要上場守備時,需向主審裁判告知,若未告知而上場者,依違規
替補球員條例判決。
※使用「EP」其它細則依最新中華民國2022-2024慢速壘球規則,第四章第
3項為準則。
10.打擊員及跑壘員,須配戴配有雙耳安全頭盔,違者於投手投出一球後,裁
判得宣判打擊員出局。
11.一壘及本壘不適用滑壘,違者視同出局;另本壘攻防時,守方站本壘板,
攻方則踩好球板,以避免不必要的衝撞 ( 全壘打 及 滿壘情形再四壞球
保送,而形成擠壘回本壘時則不在此限 ),當守方腳踏在本壘板上接球
時,攻方如有碰撞守方時以防礙守備論。
* 當球接傳超過本壘後方時,攻守方此時本壘板及好球帶板均可共用
( 防守方由界外區向界內區傳球之Play )。
12.比賽另設本壘封殺線特殊規則,凡跑壘員不論是否強迫進壘只要一進入本
壘前4.5公尺線時,凡跑壘員單腳超越 ( 含踏觸線 ) 此線,不准逆向跑
回三壘 ( 當有逆向跑回三壘現象發生時 ),守備員只須持球碰觸或踩踏
本壘板即算完成刺封殺,由主審宣告出局 ,不須再觸碰跑壘員 ( 未通過
4.5米封殺線前,而夾殺成立時,封殺線視同不存在 )。
13.凡投手投出之球未落地前,裁判未宣告違規投球,於落地後擊中好球板或
本壘板任何一點( 含邊緣 ) 均裁定為好球;反之,球未落在好球板或本
壘板上,均裁定為壞球。
14.擊球員不得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經裁判
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或因甩棒造成人員傷亡,則不受初次犯規
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並負相關賠償責任。
15.比賽用球當下被擊破損分開,導致防守員(野手)無法傳接,造成比賽無法進
行時,比賽暫停由主審裁判確認。
( 跑壘員不可進壘,擊球員此次打擊不計球數,回到此次擊球前的好壞球
數重新打擊,比賽接續進行 )
16.有關抗議事項:「比賽中」若有任何抗議均以主審裁判之判決為終結,不
得異議。
17.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罷賽,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
場,領隊、教練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判該名選
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 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本會慢壘賽事二年。
18.壯年軟球組、長春軟球組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2022~2024最
新慢速壘球規第十三章及大會附則實施。
19.壯年軟球組、長春軟球組特別事項 :
(1).比賽時間限制50分鐘,比賽剩3分鐘時,由裁判宣告最後一局 ( 已由領隊會議決議 )。
(2).比賽過程中是否為滑壘由裁判認定,滑壘形成一律判定出局 ( 已由領隊會議決議 )。
(3).每一局得分到達5分時應交換攻守 ( 經裁判宣告為最後一局及第七局不在此限 )。
(4-1).預賽 : 賽完7局或已達規定時間仍然平分時,雙方由選手中各派代表5人,以抽籤決定勝負(三隊晉級賽不適用)。
(4-2).複決賽 : 採用突破僵局制 ( 一人出局,上一局最後三棒次依序佔於一二三壘 ),若為三隊排名賽時則不適用。
(4-3).跑壘員回本壘得分時,應沿著得分專用跑道回來踩得分本壘板,已跨越不回歸線(封殺線)的跑壘員不得再返回三壘;跑壘員跨越不回歸線後,未沿著得分專用跑道行進者,裁判直接宣告出局。
20.場地注意事項:
球場週邊請自行注意車輛安全停放,界外球擊傷人員或車輛,該擊球員
及球隊自行負責協調賠償。
★中平球場使用規定:
1.球場水泥地廣場區,禁止傳接球及打擊練習。
2. B球場旁草坪區,可做賽前傳接球練習,禁止打擊練習,避免球飛出場
外擊中人、車。
3.需做賽前打擊練習,可至A場地外野全壘打牆後方空地(該區已完成整
理)。
4.如球隊(球員)再有違反場地使用規定,造成他人之人、車損傷,請該球
隊(球員)自行負責賠償,協會不再做任何協助處理及代為賠償。
★八德球場為因應停車場區 人員及車輛安全 ,凡擊球員擊出三壘側球場防
護網外 ( 無高矮網之分 ),不論好球數一律以出局論。
★青埔壘球場為考量鄰接道路、公園之人員及車輛安全,A場地不可擊出一
壘側球場防護網外,B場地不可擊出三壘側球場防護網外,凡擊球員擊出
上述兩側場外,不論好球數一律以出局論。
十七、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十八、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則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2022~2024最新慢
速壘球規則為準。
十九、本辦法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