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馬棒壘球協會 105年度秋季分組聯賽活動實施辦法:
主旨:依本會年度工作計劃(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幹事暨09月份領隊會議通過辦理),
將安排慢速壘球秋季分組聯賽實施!如說明~
說明:
一、活動辦理
1.實施日期:105年10月30日起逢例假週日陸續辦理
(與夏季聯賽部份場次合併實施).
2.實施地點:龍馬中平棒壘球場(A場地及B場地)及桃猿Lamigo慢壘球場
將適時協調增加北湖球場及龍潭體育園區安排賽程實施.
3.報名日期:於105年10月09日起至105年10月30日(各組額滿截止)
4.受理報名繳費地點:(請會員隊優先以轉帳繳費作業)
▲轉帳繳費:匯款轉帳作業後請回覆總幹事知悉即可與本會財務對帳.
戶名:桃園市龍馬棒壘球協會
銀行:渣打銀行平鎮分行052-0591 帳號:04853000026512
▲增加代收處報名 – 中平球場及桃猿球場香腸伯處
桃猿球場龍馬裁判組代收.
亦可直接連絡財務長代收.
大新莊棒壘打擊場 / 貝斯博棒壘球專賣店可代收
(中壢區新中北路662-1號)
5.報名資格:新入會員隊伍並完成105年度下半年度1000元年費繳交。
※本季新入會員球隊需完成入會資料確認及會員費1500元繳交。
6.組別隊數及執法裁判:共區分四組(依實力及近兩季戰績安排)共計隊.
強龍組 - 十二隊(標準雙裁判制)
悍馬組 - 十五隊(標準雙裁判制)
健康組 - 十七隊(標準雙裁判制)
快樂組 - 十九隊(主裁判+隨隊裁判制)
7.報名費用場次:(年度已繳保證金1000元而未扣除則此次免收)
強龍組 - 每隊 7200元(單循環賽每隊共 11場次)+保證金1000元+下半年度年費1000元.
悍馬組 - 每隊 9100元(單循環賽每隊共14場次) +保證金1000元 +下半年度年費1000元
健康組 - 每隊 10400元(單循環賽每隊共16場次) +保證金1000元 +下半年度年費1000元
快樂組 - 每隊 8100(單循環賽每隊共18場次) +保證金1000元+年費2000元.
8.特別說明: 自102年度春季聯賽起將採用保證金制度(第二屆第四次理監事幹事
會議通過辦理)分組聯賽進行時如發生臨時棄賽或無故未參賽
(含隊伍未到場),每場次扣保證金500元.所扣除保證金做為年度
春酒尾牙活動禮品金額運用
二、競賽模式
1.分組競賽場次:強龍組55場+悍馬組105場+健康組136場+快樂組171場.
(共計467場次)需安排賽程13週(每場地安排8~9場次)
2.賽程安排:各隊如有排程日期時間需求,可於每次會議後洽詢競賽組登記,
賽程期間如有需避開參賽日期及時段;在賽程尚未公告部落格
網站之前,盡快與競賽組或總幹事連絡協調處置。但公告部落格
網站後則需自行克服 。
3.比賽用球:聯賽採本會專屬指定用球,賽程期間回收之半新壘球每半打(六顆)
為基準,提供會員球隊認購300元,所得費用納入本會基金運作。
4.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6慢壘規則,
本會聯賽均使用木棒及雙耳頭盔。
5.裁判說明:本會裁判組裁判員均持有C級以上縣體委會頒發之裁判證為
各位擔負重任,均歷任過聯賽或正式比賽多次,比賽中任何
抗議均以主審裁判為終結,不得異議。
※分組隨隊裁判各隊請遴選派出資深球員或領隊教練擔任,並及早
通知前往指定球場上任.如臨時有事該隊無法派出任請與裁判組連
絡協調安排正式裁判擔任,唯該場次之裁判費需該隊自行繳付裁判組.
6.獎勵:分組各取前三名優勝隊伍頒發獎盃各乙座。
※分組循環賽採積分制-勝隊得3分、和局得1分、負隊O分,
若同組有積分相同隊伍時,其排名以對戰成績依下辦理:
(1)兩隊以對戰勝負關係,如兩隊為和局則以該分組中所有對戰隊伍之成績依
(a)先比其總失分最少者晉級。
(b)若相同再比其總得分最多者晉級。
(2)如3隊以上則以積分相同隊伍之對戰成績依
(a)先比其總失分最少者晉級
(b)若相同再比其總得分最多者晉級
(3)如再相同則以該分組中所有對戰隊伍依
(a)先比其總失分最少者晉級
(b)若相同再比其總得分最多者晉級。
(4)抽籤或猜拳決定之。
7.聯賽期間如有場地賽程疑問或有天候影響狀況或繳費相關可來電洽詢
本會相關負責組別:
裁判組 – 0938880410.0952637336. 0972313931.0921169248
競賽組 – 0963351525. 0933969801.0931188160.0930063699.
場地組 - 0963300186.0972313931.0975261304
總務組 - 0933965213.
財務組 - 0963324825.0925272825.
8.各隊如有女性選手參賽可使用鋁棒打擊,其餘規則相同辦理。
9.比賽時間限制:每場比賽時間60分鐘(當局滿55分鐘不開新局).
三、實施附則:
1.聯賽實施為達休閒運動強健體魄及球隊練兵培養團隊默契並以球會友以合
為貴,嚴禁於球場內鬥毆打架發生;場內不酗酒、煙蒂垃圾不亂丟、共同
維護球場設施;選手區離開前請先清理好留給下一隊優質打球環境。
2.球場週邊請自行注意安全停放,界外球擊傷人員或車輛,
該球員自行負責協調賠償。
3.聯賽並無增加費用作保險,請各隊務必提醒球員避免運動傷害或
可自行加附投保作業。
4.101年9月4日龍馬協會增開臨時會議通過表決,嚴禁發生會員球隊打架事件,
如有發生該球隊一律禁賽一年.(該隊所有權利沒收)
5.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公佈之。
PS:其它逢例假日均安排聯賽實施:如有未能參賽
(含例假週日可排的所有賽程)均需提前兩週以上告知;
屆時已排定賽程較難異動將不再受理協調更改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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